瑞典、丹麦地处北欧,人均GDP均超过6万美元,是世界上高度发达的福利国家,也是农业高度现代化的国家,在农业可持续发展、生态环境保护、食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居全球领先地位。
农业强国
两国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虽然不高,但都极具竞争力,农业是两国典型的强势产业。
一是劳动生产率高。丹麦环境与食品部副部长皮尔先生形象地说:“丹麦每年人均生产5头猪、2头牛,每年农业总产出可供全国人口消费3年,丹麦农业是让我们觉得自豪的产业。”
二是国际市场竞争力强。瑞典2015年食品行业销售额211亿美元,出口84亿美元,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%;丹麦2013年食品行业出口额达227亿美元,占丹麦出口总额的1/4,丹麦的生猪、黄油、奶酪出口量分别位居全球第一、第二和第三位,在全球竞争中优势明显。
合作社是家庭农场的纽带
市场经济再发达,但单一农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仍很微弱,只有抱团闯市场才有出路,而合作社日益成为抱团的主要载体。
从欧洲农业合作社发展看,家庭农场专注于种植、养殖等直接生产活动,而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场主在流通领域组织起来,专注于流通、营销,进而发展到培育良种、打造品牌、加工增值和拓展市场,形成农业--食品产业体系,以体系的力量而不是个体的力量参与国际竞争,提升小国农业竞争力。其中,合作社的纽带作用至关重要。
瑞典、丹麦都是世界上农业合作社诞生较早的国家。1882年,丹麦农场主组建了第一个奶业合作社;1888年,瑞典农场主组建了第一家牛奶合作社。100多年来,两国的农业合作社均己发展成专业化、国际化的大型经济集团,在国家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。
目前,两国90%以上的农场主加入了一个或者多个合作社。从两国合作社发展情况看,有以下五大突出特征:
合作社历史感厚重
阿拉福兹(Arla Foods)公司成立于1863年,有150多年的历史,己经成为全球第二、欧洲第一大奶业合作社。
兰特曼(Lantmannen)谷物合作社,成立于1880年,是目前瑞典最大的谷物合作社。这些合作社均是“百年老店”,具有很强的国际影响力。
产业高度集中
合作社向少数超级合作社集中,农业及食品产业也高度向合作社集中,合作社做大做强主要依靠市场力量,通过不断地兼并重组实现。
100多年来,瑞典农业及林业合作社由19世纪初的3000多家集中到40家,丹麦奶业、生猪和粮食合作社由1903年的1073家减少到20家。同时,农业及食品产业也向合作社集中,两国合作社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及食品在本国市场的占有率,基本达到80%以上,其中牛奶及其制品等接近100%,集中化趋势明显。
成员国际化明显
合作社数量减少的过程,也是成员不断扩大的过程,有的合作社成员目前己超越本国国境。
阿拉福兹现有1.3万个成员,来自包括丹麦等7个国家,而且外国籍成员比丹麦国籍成员还多。
合作社企业集团化趋势明显
最初,农场主组建合作社是抱团参与市场竞争,随着成员数量不断增多、涉及范围不断扩大,合作社逐步按照公司化的经营方式走向市场,延长产业链,扩大供应链,拓展利益链,逐步成为大型、综合农业企业集团。
在坚持合作社办社原则的同时,聘请职业经营人,实行企业化管理。兰特曼(Lantmannen)现有成员2.9万,雇员1.05万人,2015年销售额约46亿美元,经营范围包括农业、机械、食品、生物能源和房地产5大领域,是瑞典合作社企业化的典型代表。
利益联结更加紧密
家庭农场作为直接的农业生产者,是合作社的基本组成单位,而农场主是合作社的成员和股东,也是合作社的主人,享有合作社的所有权及经济、管理权益。合作社作为农产品的加工者和经销商,是农场主在经营上的联合,是与农场主在流通领域上的合作,是引领家庭农场进入国内外市场的组织者。
产权归成员决定了合作社和成员利益的一致性,使分享成为合作社密切与成员利益联结的核心理念,是不同于公司企业的根本区别,如兰特曼谷物合作社农业生产利润100%返还给成员,加工领域利润40%返还给成员。
(来源:《世界农业》)(责任编辑 李玉平)